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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菁华 胡雯洁
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湖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后围绕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人才建设、科技创新、文化弘扬、医保支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构筑了我省中医药发展“1+N”政策体系。1月26日,我省召开政策体系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李波针对荆楚中医药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作出解答。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湖北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措施》,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大力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不断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加强荆楚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李波介绍,加强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再认定一批传统医药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分期分批对国家级、省级传统医药类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指导相关单位制订省级以上传统医药类代表性项目五年保护传承规划,明确保护目标、路径、措施和责任,不断加强中医药项目的活态传承与保护利用。
据悉,目前我省共有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项目6项,省级代表性项目28项,近五年来共争取国家保护资金473.5万元,安排省级保护资金212.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挖掘我省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大我省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为健康湖北建设作出文旅贡献。”李波说。
一方面,加强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再认定一批传统医药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分期分批对国家级、省级传统医药类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指导相关单位制订省级以上传统医药类代表性项目五年保护传承规划,明确保护目标、路径、措施和责任,不断加强中医药项目的活态传承与保护利用。
另一方面,鼓励各地建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场馆。支持李时珍中医药博物馆申报“十四五”国家文化保护传承“专精特新”工程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传统医药类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等,形成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引导各地在开展新型文化和旅游公共空间建设过程中引入中医药文化元素,使中医药文化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李波介绍,在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文化旅游节会、非遗宣传展示等活动中,把传统医药作为重要板块,重点推介湖北中医药项目;开展优秀实践案例评选,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优秀案例的推广传播;支持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活动,为大中小学生、社区群众搭建了解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平台,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推动传统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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