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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地名,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和文化载体,记录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民族的变迁与融合、人们生活环境的发展变化,是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地名,又是一个地方的外在名称代码,内涵丰富,源远流长,是地域特定文化的象征,也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地名文化,也是信息时代重要的信息资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即日起,本栏目将持续连载《保康地名记忆》,敬请关注。
保康县地处鄂西北荆山,襄阳市西南部,东与南漳县相邻,西和房县、神农架林区毗连,南和夷陵、远安、兴山三县(区)交界,北与谷城县接壤。
保康县始建于明弘治十一年(1498),过去归属房陵。保康在建县之前,曾有一段血与火的前奏曲。据《保康县志新纂》记载:“保去房约180里。”“以房地山峒寇发不时,县令鞭长莫及,割县之修文(保康北部)、宜阳(保康南部)二里,置保康,民始安谧。十一年,知县苏惠和首建县治,筑土城。”保康之域系房县东南部的边远山区,又称”川陕楚老林地带”。土地空旷,村烟稀疏,是省内外流民逃荒避难之所。移民多来自四川、陕西、山西、南、山东、江西、河北直隶省等地。他们占据荒山老林中的处女地,挽草为记,搭棚栖居,采掘以食,垦荒度日。这些“五方杂寓”和当地土著,在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不时结伙抗捐抗粮,甚至揭竿起义。官府为防其“聚众谋反”,四处张贴禁令,不准流民进山,对违令者予以镇压驱赶,而谋生无路的流民往往去而复返。朝廷见“禁山”的措施未能挡住流民涌入,镇压亦无济于事,明成化十二年(1476)明宪宗遣右都御史原杰来荆襄巡视,另施良策。原杰视察后认为,房县辖境辽阔,山地为盗贼盘踞,县令“鞭长莫及”,对山区众多流民难以施治,建议编户抚治,使其“附籍耕种,纳粮当差”。原杰具本上奏朝廷,提议割地分置。这一奏请,至戴珊离任之前[弘治三年(1490)]并未实行。迨至弘治十一年(1498),又经朝中“大臣谋度,奏请于上(皇帝),自房(房县)以东分隶保康,请印建邑,析里居民而安辑之。”“始析房县东境宜阳、修文二里置保康县。”从此,这里老百姓才得以安宁。
保康之名,溯其源,应推至北宋。北宋雍熙三年(986)升房州为保康军(军,宋地方行政区划名。一种与州府同级,隶属于“路”;一种与县同级,隶属于“州”。保康军为第一种),邑名始此。寓意“负山带河”“康宁之地”“保靖康宁”“保民安康”。现在马良镇界山(1949年4月前是南漳县与保康县交界处)有祖师庙一座,建于光绪初年,庙门上方有石横额,向南漳一面凿有“惠此南国”字样,向保康一面凿有“用康保民”四字,“因房地山峒寇发不时”,始设县邑,尚用保康之名,取“保障人民安居康乐”之意。
保康原无城池,明弘治十一年(1498)知县苏惠和首建县城,筑建城池于潭头坪,建房300间,筑土城,周225丈,高1.3丈,宽1.2丈。明弘治十六年(1503)进行扩建,周515丈,高1.8丈,宽1.5丈,环以濠沟。有“五门”:东门迎晖,西门迎秀,南门迎明,北门迎恩,小南门迎翠。从明嘉靖十二年(1533)至民国时期的400年间,县城屡建屡被冲毁,直到解放前还一城如斗,房屋多石垒瓦盖。当地流传的歌谣:“保康县,赛猪圈,衙门打板子,河里大听见。”就是对保康县山城旧面貌的真实写照。
保康建县已近520年沧桑。在封建社会里,“保民安康”只是一个梦。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一美好夙愿才得以实现。今日保康,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已成为“全国文明县城”,不再是“一根香烟逛全城,一个喇叭响全城,一只灯泡照全城”的旧模样。(陈静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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