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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天然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标准及收费的公告。具体内容包括:
为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推进石首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全保护装置加装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湖北省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安装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加装设施及收费标准:
石首市“管道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统一实施的惠民工程。项目由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实施,包含1台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1个自动切断电磁阀、相应辅材及安装服务。
本次加装“安全装置”费用由市政府补贴每户80%,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承担剩余20%,折合每户116元,该费用由市天然气公司收取,除此外无其他任何费用。
二、目标任务:
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安装范围:
城区71个老旧小区(第一批,6000户)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管道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安装由用户自行选择。
2.燃气安全装置属于户内燃气安全设施,安装使用以及责任主体为各居民用户,居民要积极配合安装工作。
3.因用户房屋装饰装修造成管道及设备置入墙内、柜内,为确保安全,用户应自行拆除相关装饰装修,以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报警器加装作业。
4.用户因长期在外或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燃气技防设施安装的,由市天然气公司制定补装计划,并提前告知用户,对逾期未安装的用户不再给予补贴。
5.联系咨询:0716-7282706 0716-7299128
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是一项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恳请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室内燃气安全重要性,积极配合市天然气公司做好缴费及安装工作,切实加快推进安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报警装置,有效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全面筑牢居民用气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石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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