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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云梦法院开启主要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新模式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3-08-19 13:08:38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秦丹)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近日,云梦法院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模式,首次根据主要债权人推荐方式选任“执转破”案件管理人,高效推动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

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实业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210万元。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16年起拖欠大量债务,涉诉金额高达3047.40万余元。经云梦法院对其所有的厂房、土地、设备进行拍卖抵债,仍下欠273.06万元债务不能清偿。但该公司早已停产停业,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涉案债权的执行程序均已终结。2023年5月,主要债权人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7月,云梦法院立案受理了某实业公司的执行转破产审查。云梦法院根据主要债权人推荐,同意由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某实业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管理人也出具《承诺函》,同意为某实业公司的破产程序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破产审判实践中,管理人的选任主要采用随机指定、公开竞争的方式,还有一部分案件采用指定清算组、金融监管机构推荐的方式。随机方式不利于选出与案件办理匹配度高的管理人,而公开竞争又具有程序较为复杂、用时较长的弊端。由债权人推荐值得信任、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可以加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参与度,减少与管理人的沟通、磨合成本,更加有利于破产程序高效、有序推进。

作为破产程序推进和具体破产事务办理的主体,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云梦法院探索允许主要债权人(主要金融机构债权人或者债权额合计占已知总债权额二分之一以上)推荐管理人模式,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效率,降低破产成本,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是进一步推动破产审判的公正与效率、落实“降本增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云梦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破产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许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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