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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26年10月8日13时许,省鄂中专员办在毛市镇发现长岭村有火点一处。镇专班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该村及涉事农户迅速扑灭明火、翻耕过火地块,彻底清除焚烧隐患。随后,镇禁烧专班联合派出所开展案件核查。


二、核查情况
经查,该火点系毛市镇长岭村村民裴某某在自家责任田违规露天焚烧秸秆所致,过火面积达96.947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关于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规定。
三、处置情况
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派出所对当事人裴某某依法进行传唤,将其带至毛市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确认事实后,对违法人员裴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10月9日8点30分,镇纪委、镇禁烧专班到长岭村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镇处理意见。经镇纪委报请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镇级包保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对长岭村包保村干部予以免职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毛市镇将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严格坚守全域、全时段禁烧底线,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蓝天卫士+地面巡查”的全天候、立体化监控巡查体系,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同时,我镇将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推进秸秆还田、离田收储等综合利用方式,为农户提供秸秆规范处置渠道,从源头上消除焚烧隐患。
派出所、镇禁烧专班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在此呼吁广大居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毛市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