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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谢冰斌)近日,京山市人民法院孙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直播苗木买卖合同纠纷,依法厘清直播带货口头承诺权责边界,高效化解新业态交易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3月,市民张先生在直播间购买景观苗木,商家现场作出“包活”售后承诺。张先生收货栽种后,苗木不久全部枯死,其要求商家履约赔偿,而商家认为苗木枯死受养护、环境等因素影响,拒绝担责,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庭。承办法官结合电商新业态特点,秉持调判结合、小案精办理念开展调解工作,明确直播公开售后承诺具备法律效力,商家需承担相应履约责任,同时向消费者释明鲜活苗木养护存在个体责任。
经耐心释法明理、双向疏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当场赔付张先生损失,张先生主动撤诉。下一步,孙桥法庭将持续聚焦直播电商新业态纠纷,深耕诉前调解,规范网络交易秩序,护航乡村电商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本案是典型的网络直播鲜活类商品交易纠纷,也是当前涉农电商、绿植苗木直播销售中的高发争议,该案的处理具有普遍的普法指引意义:
1.直播承诺具备合同约束力。经营者在直播场景中作出的“包活、包赔、质保”等明确承诺,即便未载入书面订单,也属于买卖合同内容,商家应当恪守履行,不得以“口头宣传不算数”为由免责。
2.活体商品责任需综合认定。苗木、花卉等活体商品的生长受多重客观因素影响,质保期内出现损耗,需结合种苗质量、养护操作、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判定责任,既不能一概由经营者全额承担,也不能当然归责于消费者养护不当。
3.双方均需强化风险意识。经营者应诚信规范经营,明确质保范围、免责情形,避免夸大宣传、模糊承诺;消费者应妥善留存直播录屏、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及养护过程佐证材料,发生纠纷后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