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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艾平。(通讯员 张俊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赵莎莎 通讯员 许磊
今年,“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被列入湖北省2026年十大民生项目。“天门正从延伸触角、畅通渠道、提升品质、凝聚合力四方面发力,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找得到帮手。”6月18日,在天门市“开局‘十五五’ 奋进建支点 加快建成新时代侨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上,天门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艾平一一介绍。
天门市“开局‘十五五’ 奋进建支点 加快建成新时代侨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通讯员 张俊 摄)
困难群众最怕求助无门。“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法律援助从‘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刘艾平表示。
天门将进一步织密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巩固市法律援助中心“主阵地”,依托全市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络,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
同时,主动对接民政、残联、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困难群众信息共享机制,对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精准画像、靶向推送”。对行动不便的群众,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受理,真正做到“群众少跑腿、服务多走路”。
在数字化时代,法律援助也必须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天门正全力打造“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服务体系。
线上,依托“12348”法网平台,群众可通过手机提交申请、上传材料、查询进度。我们还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互联互通,实行7×24小时律师值班制,确保困难群众“一个电话就能找到专业的人”。
线下,在法院、人社、工会、妇联等重点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咨询、申请、指派“一站通办”。对情况紧急的案件,推行“先行援助、后补手续”的容缺受理机制,绝不让制度门槛阻断求助之路。
法律援助不仅要“应援尽援”,更要“应援优援”。天门将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建强队伍。组建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专业律师库,实行“点援制”与“指派制”结合,让群众可以自主选择放心的承办律师。
全程监管。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从会见、阅卷、庭审到回访,全程跟踪。
拓展范围。逐步将劳动报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校园欺凌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法律援助是一项系统工程,天门将积极争取财政足额保障办案补贴和信息化建设经费。
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信息共享、流程衔接、标准统一。
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志愿者组织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法援、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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