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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万雷萌、通讯员杨光明、袁仁军、蒲云海)6月16日,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综合业务和执法能力培训班在鄂州开班,来自全省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及省直相关单位的百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后,基层执法能力面临新考验,培训班聚焦这一变化展开深入解读。
作为本次培训举办地,鄂州坐拥梁子湖优质湿地生态,是长江中游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全市记录有野生动物393种,东方白鹳、小天鹅等珍稀鸟类在此驻足。近年来鄂州探索形成“救护链+防护网+共治圈”立体保护模式,发挥“救护站+动物园+监测站”协同救护体系的强大效能。全年规范处置野生动物救助事件近200起,成功救护凤头鹰、红隼、豺等珍稀保护动物50余只,扎实的基层保护实践,为本次培训提供了可借鉴的鲜活样本。
鄂州市林业局进校园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鄂州市林业局供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强化了对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最高标准比原来翻了一倍。”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牙齿”更锋利了,对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湖北野生动植物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川金丝猴种群数量较1998年翻倍,达1618只;麋鹿种群从当初引入的64头发展到4500余头;越冬水鸟同步调查已连续开展12年,2025年监测记录到的越冬水鸟种群数量较2020年增长75.9%;97个监测站织就覆盖全省的疫源疫病防控网络,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必须依靠政府强力推动。”省林业局野保湿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保护鸟类三年行动、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保护、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野生动植物科普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对顶风违法的猎捕贩卖鸟类行为严惩不贷,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群防群治的保护格局。
此次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配套政策法规解读、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行政审批与监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项目申报与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提升基层野保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守护荆楚大地的生物多样性筑牢人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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