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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江说法|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不一定!
湖北日报 2026-06-13 22:28:42


亲人走了,TA欠的钱家人就必须还?

江苏南通陈先生因经营需要,从银行贷了27万元,每月按时还款,从来没拖欠。可一场意外他突然离世,贷款断供逾期。

银行直接将他的妻子、女儿、父母一并告上法庭,索要本金、利息加罚息复利,合计将近30万元。

庭审现场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

(出镜/剪辑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责任编辑: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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