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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态?宜昌一公司认购339吨碳汇来“买单”
湖北日报 2026-06-08 09:46:33

image.png雾渡河小镇大森林。(通讯员 王一先 摄)

湖北日报讯(记者万雷萌、通讯员龚昌俊、王光禹)近日,宜昌市点军区一家公司因违法占地,选择以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该案成为宜昌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适用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后,自然资源领域首个运用“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机制的典型案例。

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总额为29158.16元。赔偿义务人在对受损区域恢复部分植被的基础上,自愿按单价85.8元/吨的价格认购碳减排339.84吨,用于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本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最新出台的地方司法、行政协同机制,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引入林业碳汇替代赔偿机制,引导责任主体购买经过核证的林业碳汇减排量,为那些无法逆转的生态功能损失“买单”。

这一创新机制,将生态保护要求转化为市场化交易行为,推动违法主体从“被动受罚”转向“主动补偿”,为宜昌乃至全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工作,打造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宜昌样本”。

责任编辑: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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