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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豆是个什么豆? 有人倒卖它差点坐牢
湖北日报 2026-05-29 16:10:44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汪紫轩、成灿)从网上低价买回野生金豆,然后加价出手。石首一男子此举差点惹来牢狱之灾。近日,石首市检察院披露了该案详情。

承办检察官介绍,金豆又称金柑,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是珍贵的观果品种。此前,易某分两次从林某某(另案处理)的网络店铺买回2株金豆(卖家另外赠送了1株),然后在网上发帖售卖,被野保志愿者发现报案。去年11月,警方以易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柑3株,涉嫌危害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石首市检察院审查明确,易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自愿认罪认罚,还积极协助有关方面将其非法收购的野生金豆抢救性移栽至当地森林公园。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并结合公开听证意见,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今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对易某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案涉野生金豆的处罚。同时,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案涉金豆被运回原址种植恢复生机,由易某承担相应生态修复费用。

案件办到哪,普法就到哪。石首市检察院随后联合当地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了以“保护野生植物 开创健康未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易某以志愿者身份现身说法,完成了从一名生态环境“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转变。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石首市检察院供图)

金豆。(资料图片,与案件无关)


责任编辑:雷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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