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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声|公共空间岂能沦为摄影棚和直播间?市民呼吁:规范网红式“随地大小拍”
湖北日报 2026-05-25 10:38:20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熊星星 王云

夏初的武汉杨春湖公园,本该是静赏繁花、漫步湖畔的惬意时光。然而,这份宁静却被突如其来的高音喇叭、网红直播等打破。

近日,有游客反映,她和朋友正沉浸于大自然的美景时,旁边突然音乐声炸响,循声望去,原来3名女子在开启抖音、快手直播。“持续不停,一遍又一遍重复,距离20多米依然像在耳朵边一样的超大音量。”游客头疼不已,不明白为何公共场合仿佛成了这3名女子的“客厅”,默认在场所有游客都得容忍她们在高昂重复的音乐声中舞蹈、切断,再重复、再切断。

读者在杨春湖公园遇到“随地大小拍”“随地大小跳”

有读者表示也在地铁遭遇同类“突袭”。李女士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最近雨水天气多,有人把室外舞蹈移到了室内——地铁站。“刚进地铁,就看到一男一女两位中年人背着音箱,开着特别大的功放在宽敞的地铁里跳舞,路过的乘客都和我一样满脸诧异望着他俩,但两人根本不顾大家这种‘无声的不认可’,目不斜视、旁若无人。”李女士进一步解释,地铁站内的公共空间,乘客赶路来来往往,而叔叔阿姨不仅将这里擅自占为己用,恣意舞蹈,且音乐声特别大,很干扰人。

李女士拍下当时地铁站空间,并礼貌回避了拍摄“随地大小跳”的两人样貌。

李女士拍下当时地铁站空间,并礼貌回避了拍摄“随地大小跳”的两人样貌。

近年,随着自媒体发展,新添了这种随处拍、随处跳的现象。网络平台上很多市民表达出了对这种“随地大小拍”“随地大小跳”的反感。这类情况正在逐渐从个例演变为城市新痛点。

随处拍乱象 视公共场所为私家庄园

在短视频经济驱动下,部分博主将公共场所视为私家庄园。在上海外滩、武汉外滩等地,类似现象屡见不鲜。有人为求氛围感,占据盲道拍摄;有人为求完美镜头,长时间霸占通道;更有甚者,如上海斑马线跳舞事件,直接导致交通瘫痪而被处罚。

“求求不要随地大小拍”的话题是网络平台热议主题之一

“求求不要随地大小拍”的话题是网络平台热议主题之一

与广场舞由物业或社区划定区域、约定时段不同,这些以流量为导向的快闪行为,往往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和流动性,且完全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当公共空间沦为免费的摄影棚和直播间时,谁该来维护那份被打破的秩序?

北京观韬(武汉)律师事务所易哲娴律师表示,这种行为不仅涉及噪声扰民,更触碰了法律红线。根据《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定,网络主播不得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共场所拍摄或播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合理情形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那些在地铁、公园被强行入镜的路人,其肖像权已遭受侵犯,隐私权也可能受到威胁。当“我”想拍,凌驾于“你”不能被打扰之上时,公共文明的底线便岌岌可危。

劝阻难的困境 市民和管理者都管不了

公共空间岂能随处拍?武汉众多市民提出呼吁:规范“网红式”扰民。

然而,面对此类行为,普通市民难以及时制止,往往陷入管不了、难执法的困境。广场舞虽有噪声争议,但人员固定,场地相对固定,居民可通过投诉,或由警方、城管介入调停。而随处拍团队通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市民反应过来,或投诉电话打完,拍摄者早已收工走人。

众多市民纷纷表达对于被“网红式”随处拍的反感

易哲娴律师说:网红式扰民,具有随意性、流动性的特点,给监管带来较大挑战。部分公共场所管理者对此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实际上,根据《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游园,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法定职责。在噪声管控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亦明确禁止在公共场所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然而在执行层面,管理人员面对态度强硬甚至情绪激动的市民、网红们,既缺乏即时有效的强制手段,也担忧冲突升级引发投诉或舆论压力,导致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与执行力大打折扣。

律师理性呼吁 莫让流量成违规挡箭牌

公共空间的本质是共享而非独占。易哲娴律师对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表示:追求表达、记录生活的热情,绝不能建立在牺牲他人权益的基础上。

直播是个人自由,也要尊重自己镜头内的他人

她呼吁,网络平台、场所管理者及社会公众共同行动起来,维护公共秩序与文明——网络平台需压实责任。短视频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审核与引导机制,对明显占用公共资源、扰乱公共秩序的视频进行限流或下架,不为无底线博眼球提供温床。场所管理者需长出牙齿。公共公园、地铁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依据相关法规,明确划定禁止商业拍摄、直播的区域和时段。对于拒不配合、严重扰民的网红,场所管理者应敢于联动警方,由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社会公众需勇于说不。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市民应勇敢表达拒绝拍摄的意愿,并保留录音录像证据,及时向管理部门或警方举报。

城市不仅是生活的容器,更是文明的载体,别让网红式随处拍的喧嚣损坏城市本应有的从容与和谐。

(【社情民声】欢迎提供线索hbrbnc@sina.com)

责任编辑:刘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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