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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湖北日报讯(记者肖露、通讯员刘季、王虎涛)5月22日,黄石市举行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26年1月1日起,黄石全面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每人每月最高补贴800元。
“养老服务事关民生福祉,是‘一老一小’工作的重中之重。” 黄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荷泉在发布会上指出,当前,黄石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压力大、支出负担重的问题尤为突出,“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成为不少家庭的烦心事。此次政策通过“真金白银”的电子消费券直达快享,既有效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经济负担,又精准撬动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实现“惠民生”与“促消费”双赢 。
政策明确指出,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全年,补贴对象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划定,覆盖全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群体,经自愿申请并评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即可享受补贴。同时,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助、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提升行动专项服务的老年人暂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服务范围涵盖居家、社区、机构三大养老场景,包含“六助”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专业服务。机构养老分为长期入住与短期喘息服务两类,居家社区养老具体服务项目,统一以民政部“民政通”小程序公示清单为准。
不同于以往类似高龄津贴直接打卡发放方式,本次补贴由老年人或代办人线上领券,在消费养老服务时直接抵扣自费金额,实现补贴专款专用、精准落地。补贴实行差异化抵扣标准,居家上门服务抵扣比例50%,机构长期住宿、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抵扣比例40%。
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规范运行,黄石市已吸纳项目服务主体104家。机构养老方面,48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完成“民政通”平台注册,全面参与补贴项目;居家社区养老方面,吸纳42家优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主体参与服务,拓展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便民服务功能;组建专业化评估队伍,14家评估机构配备专、兼职评估员128名,规范评估流程、提升评估质效
据悉,自项目启动以来,全市已有5011名老人完成民政通注册,完成失能等级评估3495人次;累计发放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13869张,核销12705张,核销金额802.81万元,拉动养老服务消费2816万元,累计服务失能老人超1.2万人次。

补贴发放对象为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打破户籍限制,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黄石,只要长期居住在黄石,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就可以享受这项补贴;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以及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提升行动专项服务的的老年人不得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2024年7月后已完成评估并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无需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民政部门认定后即可申领;
新申请评估的老年人项目实施期限内只需评估1次,若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可使用评估消费券最高抵扣100元费用,超出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
当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民政部门,经民政部门确认后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本次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不直接发放现金,不可兑换现金,仅限抵扣养老服务费用;
抵扣标准分为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抵扣额度均不超过800元;
使用范围覆盖机构养老、喘息服务、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等类型;
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未使用或未用完部分不予结转。
消费券统一通过“民政通”小程序申领,老年人或代办人可在平台专题页面按指引操作,一个代办人目前最多可为12位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
每个老年人每个月只能从机构、喘息、日托、上门服务四种类型消费券中选择一项接受服务,在未产生费用前可随时切换服务类型,一旦产生费用,当月只能购买该类型服务,次月才能切换选择其他类型服务;
每月月初及每次切换服务类型时需重新领券,否则在结算时将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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