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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请注意!这5类食品须在7月1日前取得准运证
湖北日报 2026-05-14 20:20:40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子轶、通讯员郭姗姗)散装运输植物油、酒类、调味品等液态食品,需要办“通行证”了!5月1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我省已正式启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核发工作。

哪些食品必须办证?依据《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公告2026年第7号),共5类14个品种:植物油3种(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植物原油)、调味品2种(食醋、调味料酒)、酒类4种(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2种(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淀粉糖3种(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谁需要办证?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上述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须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准运证,且所用运输容器须逐一取得“运输容器证明”。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己生产经营的上述液态食品,则不需要办理准运证,但运输容器和运输过程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怎么办证?全省已开通线上通道,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新办”在线提交材料,全程网办。审批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具体实施,对运输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

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准运证从事相关运输的,将依法处理。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查看办事指南。

经营者可以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搜索相关服务,如上图


责任编辑:廖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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