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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际凯 通讯员 廖琬均 梅文钊 实习生 宋家硕
李文成。
虚开发票、找人“买发票”……企业怎样才能避免踩到涉税犯罪的“红线”?
5月13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李文成就涉税事宜,向广大企业发出几点防范提示。
据介绍,很多企业经营者觉得,虚开几张发票、买点假发票入账,或者注册个“空壳公司”暴力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手段隐蔽、查不到自己头上。但其实,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这三者只要有一处对不上,终究会暴露,无所遁形。“一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就是犯罪。企业信誉毁于一旦,经营者身陷囹圄,企业可能直接垮掉。这笔账,一定要算清楚。”
在李文成看来,很多涉税案件,根源是企业内部管理失控。他提醒,没有实际业务,绝对不能开发票、也不能收发票。收到发票,一定要核对开票方有没有资质、货物明细对不对、金额符不符合。假发票、作废发票,一律拒收。合同、付款记录、物流单据、入库单,这些都要妥善保管。现在有些不良中介,号称“帮你搞定发票”“合法降低税负”,最后往往是中介跑了,企业背锅。
李文成说:“合法经营,才是企业最长久的生存之道。企业要主动排查风险,定期自查发票往来,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税务或公安机关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