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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护航长江干线智能船舶规范发展
湖北日报 2026-04-30 16:28:32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哲、通讯员王沁沁)4月30日从长江海事局获悉,该局正式印发《服务长江干线智能船舶健康有序发展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辖区智能船舶设计、建造、营运提供全链条制度支撑。

《指南》明确适用于长江海事局辖区内具有智能航行功能船舶的监管保障,现有船舶智能化改建参照执行。海事部门将依据船舶安全监督、检验管理及智能船舶相关规范,细化各阶段实施要点。

长江公务船舶电动化改造项目交工验收。

设计阶段,各分支局主动对接航运企业,结合拟航水域通航环境与航行规则提供指导,跟踪试验测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建造阶段,智能航行功能全面纳入检验监督体系,严格核查软硬件配置与集成规范,指导自主、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的风险评估与应急计划制定。发现软硬件不符或功能缺陷,第一时间通报船检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核发智能船舶附加标志前整改到位。

营运阶段,重点指导运营单位完善值班监控与应急制度,开展船员智能系统操作培训;严格核查智能辅助航行及自主/远程驾控系统合规性。对核查发现隐患且未整改完毕的船舶,严禁使用相关功能;已取得附加标志的,建议检验机构予以取消。

《指南》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长江海事局要求各分支局加强信息共享与多方协同,及时报送各阶段问题,联动设计、建造、运营及设备集成等主体,结合辖区通航场景特点,切实推动长江干线智能船舶健康有序发展,助力长江智能航运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谢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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