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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好你关心丨湖北出台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十二大举措护航高质量充分就业
湖北日报 2026-04-24 00:16:32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娅晶、通讯员何莉莉、杨玲欢)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 年)》(下称《实施方案》),对推进全省“十五五”时期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创业就业作出全面部署。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人生价值、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滚动实施三年行动,对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至2024年,我省实施了第一期《湖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全省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2.8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53.04%;扶持52家机构、620名个人自主创业;成功创建7家国家级“美丽工坊”,获批数量居全国首位,残疾人就业渠道持续拓展,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立足湖北发展实际,《实施方案》在国家十大行动基础上拓展为十二大行动,并细化提出27条具体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机关与事业单位,2027年底前未达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须至少招录1名残疾人;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各市、州、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2027年底前,各市(州)组建本级民营企业爱心助残企业联盟;支持自主创业,2028年底前,市(州)、常住人口80万(含)以上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残疾人创业孵化机构或开辟孵化专区;拓展灵活就业,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在平台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引流推广、派单倾斜等帮扶;提升辅助性就业,推动我省“楚天舒”阳光家园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体系建设;精准帮扶残疾人大学生,落实“一人一策”与“双向包干制”;强化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推广金融助残模式;拓宽盲人就业渠道,推进省盲人按摩医院建设,推动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开发盲人有声演播等新形态;优化就业服务,开设残疾人求职专区、纳入就业援助;加强职业能力提升,支持特教学校增设职教部、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推进科技助残赋能,发展云客服、数据标注等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权益保障,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残疾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将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保障金使用、加大对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各级数据部门要完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业务流程,推动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办;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总结分析,让残疾人不仅能就业、更能就好业,真正通过就业平等参与社会建设、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杨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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