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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七成收益反哺生态治理
湖北日报 2026-04-09 16:48:37

湖北日报讯 (记者艾红霞、通讯员郝毅、张陆)近日,蕲春县七部门联合印发《蕲春县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湖北省首个县级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专项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国有资产类交易收益不低于70%用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和水土保持功能巩固提升,其余收益统筹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分红,形成“治理—转化—再治理”的良性循环,让生态保护者共享绿色收益。

作为全国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试点县,蕲春已先行开展生态价值转化实践。2025年,该县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2011万元,率先实现水土保持生态价值实物变现。为让交易更规范、资金更安全、收益更惠民,在省水利厅指导下,蕲春将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形成可操作、可落地的交易规则。新出台的《办法》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明确价值核算、确权登记、公开交易等操作流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全过程审计监督。

据悉,我省已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列为“十五五”水利改革重点方向,将总结推广蕲春经验,引导更多地区探索生态“点绿成金”新路径,为水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责任编辑:罗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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