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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长江江豚被确定为武汉城市吉祥物
湖北日报 2026-04-08 19:08:54

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段雨欣、杨文漪)4月8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长江江豚为城市吉祥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长江江豚正式成为武汉城市吉祥物。

长江江豚是长江中下游特有且仅存的淡水豚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誉为“微笑天使”,深受武汉市民喜爱。

近年来,武汉江豚保护与城市融合成效显著:江豚种群在武汉长江段稳定栖息,中国科学院水生所在汉建成全球首个江豚精子库,江豚人工繁育实现二代繁殖突破;“全民爱豚月”“数字江豚”形成城市品牌;江豚元素亮相全国两会、国际湿地大会、巴黎城市推介会等重要平台,全网关注量超亿次,成为武汉对外展示的生态名片。

此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以重大事项决定形式,确定中华白海豚为城市吉祥物。此次通过的《决定》共七条,核心明确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立长江江豚城市吉祥物的法律地位,赋予城市形象符号属性;二是强化科研与保护支撑,支持科研机构开展繁育与栖息地研究,构建全民共治保护格局;三是规范视觉形象设计推广,由市政府牵头设计江豚吉祥物视觉形象,要求融入江城特色并与城市标识衔接,在重大活动、对外交往、文旅融合等领域全面应用。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汪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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