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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包东喜、通讯员沈招)4月1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告,通告明确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7日10:00至4月20日16:00;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17日10:00至4月20日17:00;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至17日。
通告称,报考者条件及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报考面试的类别和科目必须与报考笔试的类别和科目一致。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面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社会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请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月11日至1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通告说,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通告强调,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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