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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县政府)
(2026年3月30日蕲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谭皓的蕲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杨海燕为蕲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李天友为蕲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免去陈泽明的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诚为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三、免去陈诚的蕲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礼华为蕲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