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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倒塌砸坏违停车辆,各有过错该如何划分责任
湖北日报 2026-03-27 17:34:32

以案说法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向亚芬)广告牌突然倒塌砸坏下方车辆,谁该为此负责?近日,利川法院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广告牌的所有者——物业公司依据调解协议向车主赔偿部分损失。

法官介绍,某天夜里,当地一块广告牌突然倒下,将正下方一辆违停的轿车砸坏,车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全额赔偿自己的损失。

案件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肖某认为,广告牌是物业公司管理的,砸坏了车,物业公司必须全权负责。物业公司则辩称,现场设有明显的禁停标志,车主违规停车在先,也应自担风险。

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地点确无停车位,且地面设有清晰禁停标识,肖某的违停行为属实。而物业公司作为广告牌管理人,无法证明自己已尽到合理的维护、巡查义务,尤其是在恶劣天气来临前未采取加固等防范措施。

双方各有过错且情绪对立,法官耐心进行调解。法官向物业公司解释民法典相关规定:作为管理方,若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长期疏于维护,显然难辞其咎。

法官也劝导肖某,违停行为将自己置于了危险境地,对损害的发生同样负有过错,其赔偿诉求无法得到全额支持。

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承担主要损失,肖某自担部分责任。

法官提醒,对于广告牌、外墙设施等物品,管理方须定期检修、及时维护。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来临前,更要加固排险,确保安全无虞。否则一旦发生意外,法律将依法惩处,管理方难逃其责。市民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禁停区、广告牌下等危险区域停车或逗留。

责任编辑: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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