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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普法妇儿权益
湖北日报 2026-03-06 08:04:38

民警普法呵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 张萍)3月5日,“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团结(华星)社区警务室组织民警会同团结社区居委会妇联、驻社区律师,专场为社区妇女居民群众及九坤幼园师生等群体开展普法讲座,精心呵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民警等一行当日在团结社区文明实践讲堂以案普法,通过现场法律法规讲座、咨询解答疑难问题及案例等形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保障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明确禁止性别歧视、性骚扰等违法行为,提出对特殊群体妇女(如农村妇女、老年妇女)的特别保护措施。

“妇女儿童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其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当日,民警等一行以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和法律责任,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受害人提供及时保护,强调了各部门在反家庭暴力中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则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规范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内容,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心理健康的关注。

“常见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呢?民警当日以经典案例普法,在日常生活中,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多种多样: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严重损害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拐卖妇女儿童、校园欺凌、就业性别歧视、网络侵害等都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法行为,如网络性骚扰、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行为对妇女儿童的隐私权和财产权造成威胁。

“妇女儿童维权途径有哪些呢?”民警当日走村串户普法维权,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权益:报警求助,当遭遇家庭暴力、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向妇联求助,可以联系当地妇联组织,寻求心理支持和法律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刘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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