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第三方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3月7日举行 今日起可打印准考证
湖北日报 2026-03-02 20:29:32

4fe22b1d92afd038da9c3e33daac715a.jpg

湖北日报讯(记者包东喜、通讯员沈考)3月2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应于3月2日至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同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自主选择。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强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柯冬林
点赞 0
收藏
已输入0个字
全部评论
  • 回复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电子报
  • 湖北日报
  • 楚天都市报
  • 农村新报
政情
精彩推荐
  • 湖北日报客户端
  • 湖北日报官方微信
  • 湖北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