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通讯员 刘大吉
为夯实基层群众自治基础,强化民主监督,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做好准备,江陵县紧扣上级部署,以强指导、严规范、抓实效为抓手,统筹全县各乡镇(管理区)有序开展2025年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让基层民主在阳光下落地。
民主评议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既是对村(居)委会成员及村集体聘用误工补贴人员年度履职的全面检验,更是群众行使监督权利、为换届选举选贤任能的重要途径。
江陵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江陵县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指引》,明确评议内容、程序、时间节点及结果运用要求,组建4个指导专班下沉一线,对10个乡镇(管理区)开展业务培训,全程督导评议工作,严把程序关、质量关,确保评议不走过场、客观公正。

2月5日至9日,江陵县委社会工作部指导专班赴沙岗镇、资市镇、普济镇、郝穴镇等部分乡镇开展现场指导,沙岗社区、李塘村、大军湖村、齐心社区、新园社区分别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开展评议,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主持下,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聘用人员围绕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涉黑涉恶排查等方面述职述廉,直面问题不足。村民代表现场提问、无记名投票,当场计票、即时公布结果,全程公开透明。郝穴镇齐心社区邀请辖区人大代表、物业代表参与监督,20余名居民代表客观评议,评议结果第一时间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目前,全县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已进入现场评议关键阶段,所有环节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做到内容不缺项、步骤不减少。下一步,县委社会工作部将持续督促各乡镇(管理区)完成结果公示、备案上报工作,严格落实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纳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工资报酬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的村(居)委会成员按规定终止职务,切实发挥民主评议的监督激励作用,推动基层干部转作风、优服务,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根基。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