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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肖红梅:强化政策协同保障,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湖北日报 2026-01-30 22:02:33

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肖红梅。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孝武、黄洁如)1月30日,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肖红梅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强化政策协同保障,有效破解一些育龄群众“不敢生、不想生、不能生”的困境,健全“婚、生、养、教”一体化支持体系。

肖红梅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倡导积极婚育观,加快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工作部署,很好地呼应了社会期待,完全赞成。为落实好这一部署,建议从以下六方面着力,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大力吸引年轻人在鄂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和大学生留鄂政策力度,优化对青年创业就业的政策扶持与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和吸引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就业。

二是推动生育友好型就业环境建设。由人社等相关部门牵头落实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依法打击就业性别歧视。探索建立社会成本共担机制,合理分摊企业因履行产假义务产生的部分成本,减轻企业用工压力。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大财政投入与政策激励,鼓励企业、社区共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对积极吸纳女性就业并支持其生育的小微企业,给予专项激励补贴,提升市场主体参与生育支持的积极性。

四是统筹完善婚育健康保障政策。整合相关资源,面向新婚及育龄人群发放婚育健康服务包,推出涵盖婚检、孕前优生检查、产检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一揽子”保障政策。推动妇幼保健等机构提供一站式婚育健康服务,加强婚前孕前指导和出生缺陷防控。

五是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发挥宣传部门、群团组织优势,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树立积极健康的婚育观。礼遇多孩母亲,鼓励创作反映家庭幸福的文艺作品,传递婚育正能量。

六是强化政策落地督导力度。加快推进国家及省级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相关文件落地见效。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

责任编辑:周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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