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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爱虎)公司有食堂,若是收取员工缴纳的餐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职工食堂怎么做才能免征增值税?年底关账前,企业应重点自查哪些增值税风险点?
1月22日,洪山宾馆内,诸多业内专家对相关热点问题的权威解读,引来台下近400名听众的阵阵掌声。
财政部财税顾问施正文教授在分享。
当日,湖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新智新力建支点——新《增值税法》下财税法融合公益课堂开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财政部财税顾问施正文以《增值税立法背景、核心变化与实施展望》为题进行分享。施正文系统梳理了立法进程,深入剖析了新旧法条差异与核心要点,并就新法对市场生态及专业服务的深远影响进行了前瞻性解读。其权威、透彻的讲解,为与会者提供了清晰的政策导航和坚实的理论支撑。
专家开展圆桌论坛。
圆桌论坛环节,来自省新联会科创企业服务团、税务师分会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推荐的资深专家与企业代表同台论道。论坛以“新增值税法下的挑战、机遇与协同”为主题,聚焦新法带来的实务操作之“变”、企业面临的合规之“危”与发展之“机”,以及涉税专业服务跨领域协同之“合”。嘉宾们从各自专业视角出发,碰撞思想火花,探讨如何构建“财税法”一体化服务模式,为企业应对变革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现场互动热烈,智慧交融。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新《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均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施正文指出,新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增值税税收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法治手段是治税主要方式;增值税规范性、统一性、确定性增强,交易稳定性和市场预期有效提升;打通抵扣堵点,畅通抵扣链条,降低税负;适应新业态发展(跨境服务交易),消除漏洞,体现公平。
“新法规范了税收优惠,旨在促进高质量发展。”施正文建议,企业应积极运用税收合规计划,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他还强调,新法强化了税收征管,因而逃避税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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