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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坤陈清山等8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1-21 18:36:01
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规定,中共巴东县委政法委员会、巴东县公安局拟确认王坤陈清山等8人的见义勇为行为,现公示如下:
一、人员基本情况
王坤,男,32岁,户籍为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巫峡口村八组3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陈清山,男,38岁,户籍为湖北省巴东县东瀼口镇白泉寺村三组102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徐辉,男,44岁,户籍为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西瀼口村十组34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游良辉,男,37岁,户籍为湖北省建始县茅田乡封竹淌村十组7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陈希然,男,35岁,户籍为湖北省巴东县东瀼口镇焦家湾村五组116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赵俊华,男,38岁,户籍为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大桥路19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宋宝玉,男,29岁,户籍为湖北省巴东县东瀼口镇宋家梁子村一组8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苏尧,男,40岁,户籍为湖北省巴东县东瀼口镇陈家岭村三组53号,现为湖北顺丰速运巴东分公司职工。
二、事迹简介
2026年1月9日17时23分许,驾驶员李某所驾驶的一辆满载32吨油料的油罐车左后方轮胎冒起浓烟并出现明火,火势若蔓延至罐体,后果将不堪设想。李某遂与随车押运员一同展开自救。此时,附近湖北顺丰速运巴东营业点的快递小哥王坤、陈清山等8人发现险情,立刻放下手中工作,取来灭火器,瞄准起火轮胎根部交替喷射。在众人合力扑救下,明火被快速扑灭。随后,经接警赶到现场的巴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人员全面检查,确认无复燃风险。险情解除后,8名快递小哥默默返回岗位。
王坤、陈清山等8人面对危险情况,不顾个人安危,及时伸出援手,其行为符合《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月20日开始至2026年1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巴东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联系人:田黎;联系电话:4333017;通讯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号801室。
中共巴东县委政法委员会   巴东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来源:长江巴东网

责任编辑:云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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