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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船桥碰撞预警系统有了团体标准 大桥防护不再“各自为战”
湖北日报 2026-01-16 15:50:34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哲、通讯员吕青)长江上大桥的船桥防撞系统建设不再“各自为战”。1月16日从长江通信管理局获悉,由该局牵头编制的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内河高等级航道船桥碰撞预警系统设置与技术要求》已正式对外发布。

当前,长江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态势强劲,2025年,长江干线港口货运吞吐量超过42亿吨,再创历史新高,稳居世界内河首位。据统计,长江货船平均吨位已超2300吨,较2015年增长67%,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而长江干线已建和在建桥梁达180余座,船桥碰撞风险愈发突出。

团体标准

“桥梁主动防撞是新兴事物,此前无统一标准,各地措施和标准参差不齐。”长江通信管理局信息处处长李佳介绍,当前长江上多数桥梁仍以被动防撞为主,缺乏统一的主动预警系统建设指南和技术要求。桥梁业主单位普遍面临“投入大却不敢建”“专业性强不知怎么建”的困境,即便建了也常出现“不管用、不好用”的问题。

从近年国内外典型事故看,船舶大型化、船员操纵失误、设备故障、桥梁信息不对等等人为因素占事故成因的一半以上。李佳分析,桥梁业主单位与海事监管、应急救助部门等信息不通、联动不畅,容易错过最佳干预窗口,小风险变成大事故。

长江通信管理局指挥中心

“这是内河高等级航道领域首个适用于铁路桥、公路桥、市政桥等各类跨江桥梁的统一技术规范。”李佳表示,该团体标准打破了不同桥梁类型“各自为战”的建设难题,为各类桥梁预警系统的新建、改扩建提供了统一的设计、建设和验收依据。

团体标准针对长江内河不同航道等级、水文条件、船舶类型、桥梁参数的显著差异,不再是“一刀切”的技术要求。通过针对性配置感知终端、预警阈值及预警单元等差异化设计,确保在不同场景下都能实现精准预警,兼顾准确性与实用性。同时,强化系统与海事、航道、应急、桥梁管理单位的数据交互规范,为跨部门联动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长江武汉通信管理局通信处副处长余国球表示,团体标准实施后,将推动长江沿线构建统一的船桥主动防撞预警平台。为系统新建、改扩建及已建系统对接提供“设计、建设、验收、运维”依据,实现长江内河桥梁防撞预警“一图统揽、一网通管”,通过集约化管理降低建设成本,从根源上避免重复建设、标准不一、数据孤岛等问题;同时,推行统一值守和集中管理模式,大幅减轻桥梁业主单位的值守压力和人力投入,健全“监测-预警-处置”闭环机制,让跨部门协同有章可循、高效联动,改变各自为战、响应滞后的局面。

责任编辑:廖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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