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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艺涵 通讯员 陈昶)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武汉艺画开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灵笼》数字藏品侵权案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公告,成为国漫知识产权保护进程中又一典型案件。这场历时三年的维权诉讼,以100余万元的判赔为原创者正名,折射出中国动漫产业在IP价值崛起与全球化竞争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防守”向“主动构建”的深刻转型。
作为国漫现象级IP的代表,《灵笼》自2019年首播以来,累计播放量超11亿次、追番人数突破1150万,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中央宣传部“原动力”扶持计划等国家级项目,斩获金龙奖、金猴奖、金海豚奖等十余项行业顶级大奖,成功印证了国漫IP在文化传播与商业变现上的双重潜力。然而,巨大的市场价值背后,侵权阴影如影随形。2022年,合作方北京某文化公司擅自将“白月魁”“冉冰”等核心角色转授权,违规发行2.1万个数字藏品盲盒,非法获利超百万元。2025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其著作权侵权及违约,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100余万元。
艺画开天的胜诉并非偶然,而是企业提前布局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的必然结果。早在项目启动阶段,艺画开天便构建了“著作权+商标权”的双重保护体系:完成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将角色名称注册为商标,同时建立定期监测与快速维权机制,这种“未雨绸缪”的保护策略不仅成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也为行业提供了可复制的IP保护模板。
但胜诉背后的执行困境,仍暴露出国漫维权的深层挑战。尽管法院明确判令侵权方公开道歉,但该项义务迟迟未履行,最终需法院发布公告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这一现象直指国漫维权中“执行难”的普遍痛点。
而从行业全局来看,侵权行为的复杂性与顽固性更令人担忧。杭州“哪吒”IP侵权案中,侵权者制售9000余个侵权抱枕,即便面临电商平台警告仍屡禁不止,涉案金额16万余元,该案最终以侵犯著作权罪获刑缓刑并处罚金,凸显出衍生品侵权“成本低、收益高”的畸形生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光头强”侵权案判决,认定某公司擅自使用“光头强”名称及形象开设奶茶店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赔100万元。其主审法官黄彩丽指出,动漫角色名称的商品化权益保护缺乏明确法律规定,成为维权难点。这些案例共同印证,国漫知识产权保护仍面临法律细则有待完善、侵权成本偏低、执行力度不足等多重考验。
灵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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