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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1-06 15:37:48

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申报和查询?

解答来了!

↓↓↓

01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单位参保女职工(不含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分娩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时,参保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可申报生育津贴。

02

为什么国家机关、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用人单位计发,不享受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对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核拨生育津贴。

03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宜昌市生育津贴执行天数是128天(产假98天+生育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04

生育津贴如何申报?

生育津贴由参保女职工自行申报。参保女职工在湖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可登录“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点击“生育津贴申报”。申报成功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05

生育津贴如何查询?

(1)申请人: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我要查”——点击“办理状态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审核通过后可以点击“我要查”——点击“生育津贴查询”查询发放信息。

(2)用人单位: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点击“业务查询”——点击“生育津贴发放记录查询”查询女职工生育津贴信息。

来源:宜昌医保

责任编辑:夏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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