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讯(记者曾雅青、通讯员蔡蕾)1月5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大保护10年来生态保护与协同治理工作情况。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汪存锋介绍,2016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44947件,2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50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强化高质效监督,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常态化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依法惩治破坏水利设施、侵占河道岸线、妨碍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704.6公里。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开展长江、汉江、清江三大流域巡回检察,助力洪湖、梁子湖、斧头湖等24个国控和省控重点湖泊治理,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02万亩。
落实落细“长江十年禁渔”等铁规禁令,组织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起诉相关犯罪2418件。紧盯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重点部位,聚焦非法采砂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破坏湿地草场等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督促补植复绿1.77万余亩,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强化以案促治,助推保护和治理良性循环。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与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联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赔偿金管理等机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请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金9912万余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化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企业470家,清理非法倾倒固废、危废100万余吨。
强化协作联动,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坚持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生态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建设。深化依法一体履职,针对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跨流域履职难题,打造“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办案模式,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共治。与省委统战部共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衔接机制,构建“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履职新模式,得到中央统战部充分肯定。推动完善三级院“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鄂湘赣长江中游三省检务协作,凝聚保护合力。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