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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通讯员付宏才、邓晓霜)近日,枣阳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以“代办公租房”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案中的被告人刘某在数月内已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4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
“我亲戚在住建部门专门负责公租房申请,肯定能给你办成,你给我交一万块,三个月包入住,办不成全额退款。”2024年5月,手头拮据的刘某注意到社会上公租房申请需求较大,便萌生以代办为名义实施诈骗的“歪心思”。他主动联系此前曾向其咨询过公租房办理事宜的微信好友李某,谎称自己有一位“在住建部门专门负责此项业务的亲戚”,能通过“内部关系”帮李某搞到房源,不过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办事”费用。急于申请公租房解决其住房燃眉之急的李某信以为真,当即支付1万元现金作为“办事费”,委托刘某办理相关手续,刘某也颇为“贴心”地为其出具了收条。
在骗取李某信任后,刘某并未收手,而是顺势让其帮忙介绍其他有需求的“客户”。对所谓的“内部渠道”深信不疑的李某,便积极向身边有同样需求的朋友进行推荐,并称“这人关系很硬,是自己人我才介绍”。此后,李某陆续介绍了徐某、田某、王某等多名有公租房需求的人,刘某以相同手法共计收取“办事费”4.3万元,且均为每人出具收条。
此后,刘某便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每当李某等人询问办理进展时,他总以“材料正在审核”“流程还没走完”“再安心等一阵”等借口敷衍搪塞,当初“三个月入住”的承诺成了“空头支票”,迟迟未能兑现。直到今年5月,再也无法自圆其说的刘某彻底失联,李某等人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11月,枣阳市公安局以刘某涉嫌诈骗罪将该案件移送枣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刘某无固定职业,其所谓的“住建部门有内部关系”纯属虚构。相关证据进一步显示,刘某的个人信用早已“破产”——其因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早在2022年就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讯问过程中,刘某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悔意:“我了解到公租房申请紧俏,很多人都想住进去,就想着通过这个办法骗点钱花。检察官,我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据枣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租房承载着政府对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群体实现“住有所居”的庄严承诺,其申请、审核、分配均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声称可以通过“内部关系”“花钱代办”等方式获取公租房资格的说法,都是诈骗陷阱,群众务必提高警惕。申请公租房时,请务必通过住建部门公布的官方网站、全市政务服务大厅住建窗口等正规途径进行咨询和办理,相关政策、流程、房源信息等均公开可查。另外,拒绝“潜规则”诱惑,高度警惕任何以“办事费”“好处费”等名义索要财物的行为;如遇可疑情况或已被骗,注意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收条等证据材料,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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