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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刘童玲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将持续关注内河航运立法进展,在明年全国两会上提交有关内河航运立法的建议,为加快推动我国内河航运法治化进程贡献代表力量。”12月23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城投集团武汉控股公司宗关水厂水质检验高级技师王琼在推进内河航运立法专题研讨会上呼吁学界与业界进一步关注并推动内河航运立法。
研讨会现场
王琼长期扎根水务行业,深知水运与水利、生态、民生的紧密联系,一直持续关注内河航运发展与法治保障。
她认为,目前海事司法在服务长江航运和长江大保护工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内河航运法治体系不健全。
一方面,核心立法存在缺失。内河货物运输领域至今没有专门立法,相关航运市场主体缺乏明确法律指引;内河船舶不适用海商法,导致海船与内河船舶适用不同法律制度,违反法律的公平合理原则。
另一方面,新业态立法滞后。随着绿色航运、航运金融、多式联运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船舶碳排放权交易、新能源船舶权属规则等领域缺乏法律依据,不仅制约行业创新发展,也难以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武汉海事法院多年来累计审理海事海商案件5.3万余件,其中绝大部分涉内河航运,形成了一大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精品案例。”王琼说。
她建议,支持武汉海事法院当好内河航运立法先行者,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河航运立法相关材料,深入提炼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确保研究成果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
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围绕内河航运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不同法律条文之间的梳理整合,避免出现法律冲突或监管空白,让立法更契合内河航运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