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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重疾险确诊后却被告知只赔保费?揭穿保险条款里的“隐形坑”
金融时报 2025-12-22 10:10:31

现在很多人都习惯在网上买保险,尤其是重疾险,想着万一不幸患病,能有笔钱兜底。可你有没有想过?有些保险条款看着是“保障范围”,里面却藏着“隐形陷阱”——明明买的是50万保额的重疾险,真确诊癌症了,保险公司却说只赔你交过的保费。

北京金融法院经常遇到这类新型金融纠纷,很多案例都和咱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今天我们一起看一个真实的保险合同纠纷,看看遇到这种“隐形坑”该怎么维权,也提醒大家买保险时多留个心眼。

事情是这样的——

2020年10月,吴某在网上给自己买了一份“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每年交3170元,基本保额50万元——也就是说,他本来以为,只要确诊了恶性肿瘤,就能拿到50万元的理赔款。

保险合同里写着:等待期过后,第一次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赔已交的保费;第一次确诊后活满3年再确诊,赔50万基本保额;第二次确诊后再活满3年确诊,再赔50万,合同就终止了。

吴某从2020年10月到2023年10月,连续交了4年保费,一共交了12680元。

2024年7月,吴某不幸确诊了恶性肿瘤,他赶紧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审核后,只赔了他12680元——也就是他交过的全部保费。

吴某一下子就懵了:“我买的是重疾险啊,明明说好了确诊就赔保额,怎么只赔保费?”他认为,保险公司没提前提醒“第一次患癌只赔保费”,这个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面拟定的“霸王条款”,不算数,必须按50万保额赔付。

法院怎么判?

一审法院认为,“第一次患癌赔保费”这个条款是对保险责任范围的约定,不是免责条款,所以判决吴某败诉。吴某不服,上诉到了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审理后认为:咱们普通人买重疾险,普遍的理解都是“确诊符合条件就赔保额”。这个保险合同里“第一次确诊只赔保费”的约定,和大家的通常认知不一样,而且直接关系到投保人能拿到多少赔偿,属于影响重大利益的条款。

关键是,保险人应当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诉争条款虽列于“保险责任”部分,但约定“首次患癌仅退保费”,实质上免除了保险人在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时的重大疾病赔付责任,属于隐性免责条款。

而保险公司并没有用醒目的方式提醒吴某这个“第一次只赔保费”的约定,也没把这个条款讲明白,导致吴某投保时根本没理解这个产品和普通重疾险不一样。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这种没说清楚的“隐形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最终,北京金融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保险公司向吴某支付50万元的理赔款。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什么?

这个案例的核心,是帮大家认清“隐形免责条款”:有些保险公司会把“少赔钱”的条款藏在“保险责任”里,表面上是说保障范围,实际上是悄悄缩小自己的赔偿责任,让投保人掉坑里。

对于这种“隐形坑”,保险公司有义务提前用显眼的方式提醒你,还得把条款讲明白,让你真的理解了再投保。

尤其是在网上买保险的时候,大家很容易因为页面跳转快、条款多而忽略细节。保险公司更得主动把关键条款讲清楚,不能靠“藏条款”规避责任。而我们自己买保险时,也一定要多花几分钟,仔细看清楚赔付条件,遇到看不懂的条款,一定要让保险公司解释明白,避免吃暗亏。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李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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