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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夏中华、通讯员刘颖)12月11日,通城县“做实综治中心,推进平安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该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综治中心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按照“五有”“五规范”要求,统一选址、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确保群众“抬头看得见、一眼认得出、一步迈得进”,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达98.2%,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攀升。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通城县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为抓手,整合政法、行政、社会三方资源,形成“核心引领、多元共治”的治理合力,构建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如今,11个乡镇综治中心统一选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前门口,多与便民服务大厅相邻而建;村级综治中心嵌入村委会,实现群众“办事”与“说事”无缝衔接。
三级中心均采用开放式设计,配备专职导引员,消除群众进门负担,真正让综治中心成为群众愿意来、信得过的“矛盾终点站”。在醒目位置设置导示牌,不设安检门、警务室,实行开放式办公环境,让群众进门无负担。2024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25批499人次,100%实现了咨询有人答、矛盾有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