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任峥、蒋龙林)为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生态环境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两场。其中,生态环境法律知识考试由省生态环境厅自行命题与阅卷,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由省司法厅组织,依托“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采用“网上答题、一人一机、一机一卷、闭卷考试”模式进行。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办证工作的要求,申办执法证人员只有在前述第一场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第二场考试,两场考试均合格即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据统计,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处室及各派驻专员办共计28名申办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了前述两场考试,28名参考人员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湖北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者深入企业一线检查。(资料图片)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继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把行政执法准入关,贯彻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原则,努力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