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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李娅晶、赵恒、通讯员黄子宸)11月28日上午,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先进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24名见义勇为个人和15个群体受到表彰。来自枣阳市天济大药房(襄阳路店)的职工刘鑫,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表彰大会上,刘鑫作为受表彰代表,上台发言——

大家好!我叫刘鑫,是枣阳市天济大药房的一名职工。今天站在这里发言,我的心情十分激动。首先,我要衷心感谢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给予我的崇高荣誉,感谢社会各界对我的关心和鼓励。
2023年8月17日早上,我和往常一样在药房抓药,突然听到店外传来急促的呼救声:“快报警,砍人了!”我立刻冲出门,看到不远处一名男子正手持菜刀疯狂地不停地砍向一名女子的颈部,鲜血流了一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情况万分危急。当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马上阻止他,救人要紧!
来不及多想,我顺手抓起店门口的凉茶桶,先是把茶水泼向行凶者想分散他的注意力,见他并未停手,便用力将桶砸向他的手臂。幸运的是,这一下打中了他持刀的手,菜刀应声落地。歹徒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仓皇捡起刀向人多的地方逃跑。我担心他继续伤害无辜,赶紧拿起店里的拖把追了上去,一边追一边大声提醒路人“快躲开,快躲开!”最终,歹徒被及时赶到的警察制服。
事后有人问我:“当时那么危险,你不害怕吗?”说实话,当然也怕。但那个时候,看到有人生命垂危,旁边又没有其他人能立刻上前,我不能退缩,也不该退缩。我的事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湖北日报、襄阳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各大网络平台也纷纷转发,众多网友为我的勇敢行为点赞致敬,更让我感到荣幸的是,我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先后被枣阳市、襄阳市通报表扬,还获得了“襄阳好人”“湖北好人”等荣誉和褒奖。其实,我算不上什么英雄,我只是做了一件在那个危急时刻应该做的事。我相信,任何有正义感的人遇到那种情况,都会选择挺身而出。今天,站在这里接受省政府的表彰,我深感这份荣誉不仅属于我个人,更属于所有在危急关头敢于伸出援手勇于挺身而出的人们。
作为一名药店的员工,我日常的工作就是服务群众健康,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我们所做的每一件小事,其实都呼应着我们倡导的“济世救人、行善积德”的文化理念,让我始终认为,帮助他人是一件充满意义的事情。这次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
生命至上,义不容辞。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既是对我的肯定,更是对我的鞭策,我将珍惜这份荣誉,将它化作继续前行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会始终牢记这份社会责任,努力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为建设更加安全、温暖、正气、文明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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