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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竞恒、通讯员汪玉平、周小渊)11月26日上午10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一路梦想之城T3写字楼的外墙上,两名“蜘蛛人”从写字楼楼顶缓缓降下,拆除了一幅大型招租户外广告。

此前,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幅从百米高空垂落的大型广告,经核查,并未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手续,且内容包含招租电话等经营范围,不符合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定。这不仅影响市容秩序,也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我们起初对政策不了解,以为委托广告公司办理就合规了。”梦想之城T3写字楼物业负责人杜洋表示。面对商户的疏忽,将军路街执法队员并未一罚了之,而是上门开展普法宣传,耐心讲解高空大型广告的违法性质及潜在风险,特别指出在近期大风天气下,已出现锈蚀的广告铁丝可能带来安全风险。
“经队员细致讲解,我们意识到这不仅关乎合规,更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必须积极配合拆除。”杜洋说。物业公司随即联系专业施工队伍,组织有序拆除。

26日上午,师傅们头戴安全帽,身上悬挂着一主一副两根安全绳,开启拆除作业。只见一位“蜘蛛人”师傅麻利地卸下固定铁丝网的螺丝,另一位则在旁边辅助和保护。与此同时,楼下警戒线外,物业和安全人员有序引导居民绕行,整个拆除过程专业、有序。
“我们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规范秩序、消除隐患,最终服务企业和市民。”将军路街综合执法中心副主任李文说。他表示,考虑到企业后续仍有招商需求,执法中心将积极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重新选址和规划,依规设置户外广告,既优化营商环境,又保障城市面貌和安全。

东西湖城管执法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商户: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定有所不同。目前,普通门店招牌实行告知承诺制。商户只需填写门面招牌规范设置和安全管理备查表,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会告知相关规范要求,商户承诺履行义务后,在符合设置规范的前提下,可自主设计制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则属于行政审批事项。设置前,必须编制详细的设置规划,依规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后方可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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