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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由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提供)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王亮、黎卓新、黄子宸)近日,湖北省政府决定,授予陈帅伟等5人“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刘承欢等19人和刘波、严忠能、严兵宇群体等15个群体“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
29岁的刘承欢,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派出所辅警。2024年6月1日凌晨零时19分,接到武汉市常青三路有人持刀扬言伤人的报警后,刘承欢在副所长邱建军的带领下赶赴现场。发现持刀犯罪嫌疑人离开后,根据邱建军的研判和安排,刘承欢迅速开展视频追踪排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位于汉兴街常二社区的落脚点。随后,刘承欢在邱建军的带领下,前往该处组织抓捕。
犯罪嫌疑人在室内拒绝开门,在劝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突然开门冲出,手持长刀疯狂劈砍,刘承欢奋不顾身冲上前去,手持钢叉与其展开搏斗。搏斗过程中,其头部、手部被砍伤。头部伤口长达8厘米,手部两处伤口长达6厘米。副所长邱建军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身中15刀,不幸牺牲。刘承欢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在院治疗15日脱离生命危险。
参加工作3年来,刘承欢共参与破获各类案件200余起,找回走失人员及遗失物品250余件次,为群众挽回损失70余万元。2024年3月,为表扬刘承欢的突出成绩,武汉市公安局连续三年为其颁发三等荣誉奖章。2024年6月,武汉市江汉区确认刘承欢勇斗歹徒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市区两级先后对其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