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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1:29:54
为推进长阳地方志工作跨部门、跨领域合作,发挥专业人才在资政育人、理论研究、学科建设、成果转化、编纂评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第三轮修志夯实人才基础,繁荣长阳地方志事业。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史志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选聘一批地方志专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担任地方志编研成果(由政府主持或指导编修的乡镇村志、部门志、行业志)主编、副主编(执行副主编、常务副主编)1次以上或者参与撰稿3次以上;(二)从事办公室文字工作或地方志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地方历史文化专业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三)在地方历史文化研究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专业影响力。(一)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县内外单位和个人向县史志研究中心推荐或自荐;(二)县史志研究中心认真梳理摸排有关情况,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了解个人意愿,按标准初步确定选聘人员,整理选聘材料并审核备案;(三)县史志研究中心对选聘人员颁发聘书(聘期三年,期满后,征得本人同意,经审批可续聘),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入库专家(人才)名单。入库专家(人才)可根据县史志研究中心安排参与地方志业务培训、成果评审、课题研究和研讨工作,可获赠相关史志编研成果,可依纪依法取得劳务报酬。同时,入库专家须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尚未公开的内部资料或保密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相关称号牟取不当利益。欢迎有符合选聘条件人选的单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个人向县史志研究中心推荐或自荐,本公告长期有效。地址:龙舟坪镇土家风情园县档案馆大楼3048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