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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首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 汇“金融活水”浇灌“三农”沃土
湖北日报 2025-11-18 18:52:00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程蒙)从11月18日召开的《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发布会上获悉,《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及系列实施细则正式发布,通过“先补后股、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三大创新举措,为农业经营主体注入持续发展的“金融活水”,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升级。

三大模式精准发力,破解融资难题。据咸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吴凡介绍,该基金采取“60%项目投资+20%贷款贴息+20%保险补贴”的结构,未来三年市、县两级每年统筹资金5000万元,委托市高投集团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咸宁“3+7”农业产业体系,即粮油、生猪、特色淡水产品三大重点产业,以及茶叶、蔬菜、竹、中药材、油茶、特色水果、桂花七大特色产业。

其中,“先补后股”模式每年安排3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先获补助用于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补助转为股权,实现“补助—转股—退出—再投入”的循环支持。市高投集团副总经理邹睿诚表示,这一模式突破传统财政资金“一给了之”的方式,推动“输血”变“造血”。

此外,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贷款贴息,对农业经营主体实际贷款利率超过LPR且不超过当期LPR利率80个基点(BP)的部分给予贴息;另安排1000万元用于特色农险保费补贴,弥补现有保险政策保障不足。

操作流程透明高效,农业经营主体“看得懂、用得上”。系列实施细则对三类支持模式的申请对象、流程和标准作了清晰界定。市高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邹睿诚介绍,“先补后股”项目需经发布、申报、尽调、评审、拨付、转股和退出等环节,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补助期满2年且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转为股权投资,验收不合格则退回补助资金;贷款贴息重点面向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重点聚焦“3+7”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贷款额度在50万至500万元之间;保险补贴则按45%的比例由市级财政承担。

咸宁同步推进的“两农信用贷”将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形成政策协同,构建农村金融新生态。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王光莉透露,“两农信用贷”针对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缺乏抵押物的痛点,通过信用价值评估发放贷款,农民个人最高可贷100万元,农业组织最高可达100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放款366笔,总额达1.97亿元。

随着管理办法与细则的落地,咸宁已形成“基金+贴息+保险+信用贷”的农业金融支持闭环。各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与协同,确保资金规范、高效、透明使用,为农业经营主体减负赋能,为咸宁农业现代化注入持续源动力。

责任编辑:彭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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