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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通讯员 詹童
“这段时间老是下雨,咱们去冻青沟看看那些古建筑的保护情况吧!”近日,十堰市郧阳区法院行政庭干警一行4人来到当地胡家营镇冻青沟村,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冻青古建筑群开展修缮成效回访。
十堰市郧阳区法院法官回访冻青古建筑群保护修复工作现场。
冻青古建筑群主体建筑庆畅园门口,立着一块3米多长、1米多宽的施工牌,标注着修缮工程的进度与标准,工人正在炮制木料、修固房梁。
郧阳区冻青古建筑群以庆畅园、杨泗庙、娘娘庙等为主体,始建于清康熙六十年,是鄂西北山区古代聚落民居与宗教建筑的典型代表,被评为湖北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独特的建筑形制、精美的彩绘雕饰,不仅是民间古建筑的重要实物遗存,更与自然环境有机相融,兼具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生态价值。
冻青古建筑。
因冻青古建筑群年久失修、杂草丛生,再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部分建筑遭到了破坏。2020年,郧阳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郧阳区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对冻青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
郧阳区法院审理该案时,邀请省文物保护专家对“冻青古建筑”的保护状况进行评鉴,并针对修复工作提出建议。根据专家评鉴结果,郧阳区法院责令被告、该区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冻青古建筑的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法定职责。
判决,远远不是终点。
因历史原因,冻青古建筑的产权构成复杂,产权有些属于村民个人、有些属于村集体,如果要求产权主体进行修缮,冻青古建筑修复工作可能会被搁置。为尽快让冻青古建筑得到抢救性修复,判决生效后,郧阳区法院法官定期对修缮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就修复进度、修缮方式、日常维护等情况多次电话回访。当地文旅部门也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按照专家的保护意见,对冻青古建筑群进行了重点修缮、保护。
但法官心中依然常有担心:文物会不会再次遭受破坏?
2024年4月,郧阳区法院发布冻青古建筑《司法保护令》,提出“禁止对冻青古建筑的古砖、古墙、古木等实施拆除、损毁、占用、刻划、涂污”等多项禁止事项;同时在该建筑群的庆畅院外围竖立相应标牌,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宣传该令条,进一步加强对冻青古建筑预防性保护,用法治保障冻青古建筑“活下去”“传下去”。
冻青古建筑《司法保护令》。
“以前总觉得这些都是老房子,逢年过节去杨泗庙拜拜是图个吉利。直到法院挂出保护令标牌,工作人员来宣讲法律知识,我们才知道这些古建筑的价值和意义,得好好爱护。”冻青沟村村民王大爷说。
如今,村民不仅主动参与古建筑周边环境整治,还当起“文物守护员”,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村干部报告,保护意识发生了质的转变。
历经5年接续守护,这个有着近200年历史的古建筑群已摆脱杂草丛生、年久失修的窘境,蜕变为文脉传承的鲜活载体,文物保护工作从重点修缮全面转向系统性保护。
据介绍,近年来,郧阳区法院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文旅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资源互补、协同发力的文物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为区域文化遗产保护筑起坚实法治屏障。针对冻青古建筑群,建立了定期回访监督机制,确保修缮工作严格遵循“修旧如旧”原则稳步推进,守住文物历史风貌底线。为夯实文物保护社会基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让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持续提升了群众的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为文化传承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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