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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楚、通讯员章雨)2025年11月14日下午,鄂州市召开《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共五章三十条,标志着鄂州扬尘污染治理正式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
鄂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晓梅表示,立法选题阶段聚焦群众关切的呼吸健康问题,将扬尘污染防治列为2024年度立法计划,精准回应民生需求。
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纳谏,通过鄂州市人大官网、《鄂州日报》等媒体全文发布草案,广泛征集意见,累计收到建议100余条。
《条例》在职责划分上,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确立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地位,并细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具体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针对扬尘主要污染源,分类细化建设工程、拆除作业、市政工程、物料堆存等七大场景的具体防尘措施,明确裸露地面管护责任。
在监督管理方面,《条例》鼓励新技术应用,建立扬尘污染监测网络,要求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实现动态监管。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建设科科长李欣表示,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推动扬尘防治从零散化向系统化转变。所有报建项目须单独列支、足额计取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将扬尘防治方案列为日常监管必查项,不合格项目一律督促整改。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洪山介绍,将聚焦“施工工地、矿产开采、预拌混凝土(砂浆)、储备土地”四大领域,推动扬尘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变。
督促新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六个100%”刚性要求,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同时,推行“智慧工地”动态监管,通过视频监控、环境实时监测、车辆进出登记等手段,实现施工扬尘“可视化、可量化、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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