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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湖北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湖北日报通讯员 朱向东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蔡蕾
11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湖北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发布湖北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典型案例。
在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程某试图通过假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最终难逃法网。
2022年12月,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对程某与陈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程某向陈某某支付20万元。因被执行人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石港区法院于2023年2月立案执行。该案经繁简分流程序,初次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流转至简易案件团队办理。
2023年3月,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向执行法官提交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程某与其配偶吴某原本有共同财产,但查无房产可能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向法院申请核实。执行法院经调取被执行人婚姻信息,发现被执行人程某与其配偶吴某于当年1月16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经对被执行人原配偶吴某名下房产查询,法院发现程某于2023年2月7日,将其与吴某于2016年1月10日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无偿转移至吴某一人名下,导致无法执行生效判决。
2023年8月,执行法院将程某涉嫌拒执罪的线索材料移交区检察院,邀请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监督。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提出监督建议将该案移送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2024年3月,程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经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4日,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黄石港区法院开庭审理。其间,从未出现的案外人吴某(系程某前夫)主动到庭请求法院协调,并代程某履行了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
2024年9月29日,经黄石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以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本案被执行人程某具有履行能力,通过虚假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企图逃避执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执行法院通过主动邀请检察院对涉嫌拒执罪案件实施监督,强化与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工作沟通与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拒执合力,促使案外人主动现身履行义务,推动案件执行完毕,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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