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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湖北日报讯(记者曾雅青、通讯员胡俊辉、王思淼)向对方道歉,是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较为普遍的承担责任方式。道歉义务该怎么履行?近日,麻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通过线上“围观”直播的方式,监督两名网络主播履行互负的“直播赔礼道歉”行为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谭某与远某均系某视频号的主播,双方在视频号直播时连麦认识,并进行长时间的互动。其间,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并在直播中多次互相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丑化对方人格,损害对方名誉,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对方名誉造成负面评价。
谭某向麻城法院起诉远某,远某提起反诉。麻城法院审理后判决谭某、远某停止侵权行为,向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律师费等损失。
立案后,双方虽很快缴纳了金钱赔偿部分,但对于“直播道歉”这一行为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内容及顺序争执不下。若简单处理,无法达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判决初衷。
承办法官认为,对此类行为给付义务,必须确保其程序规范、内容到位,避免流于形式或引发二次纠纷。为此,执行局制定了详尽的专项执行方案,决定由法院主导,线上监督执行全过程。
法官介绍,本次执行的核心难点在于两名被执行人分别在上海、海南。为确保异地执行顺利进行,麻城法院事先拟定并审核执行流程,明确告知双方义务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将直播时间定于晚间观众高峰时段,以最大化公开效果。同时,要求双方拟定的道歉声明需经法院审核,确保其针对判决认定的过错进行检讨。执行法官全程在线监督直播,并在道歉视频留存7日后,确认执行完毕。
经执行法官多次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
法官提醒,网络直播间是公共领域,绝非“法外之地”。主播作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更应谨言慎行,以身作则。任何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追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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