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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 !湖北一地为企业撑腰,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湖北日报 2025-11-04 19:28:32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堰市领导积极出庭应诉。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孝武、通讯员李玲玮)既要吊销公司资质证书,还要对个人罚款25万余元,城管部门的这一纸罚单让十堰某建筑公司几乎面临灭顶之灾。所幸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后,事件迎来反转。

“‘吊销资质证书’的权限仅属于省级及以上住建主管部门,该部门无权作出该处罚,属于超越法定职权的无效行为。这是事件反转的主要原因。”11月4日,十堰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由于这家建筑公司在项目施工期间发生了两起安全事故,去年6月,住建部门将其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至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建筑公司处以313.98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对主管人员李某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周某某各处以25.12万元罚款。建筑公司不服,于今年1月22日向当地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机构最终撤销了原处罚决定,责令城管执法部门重新调查处理。除认定该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失当外,行政复议机构还认为城管执法部门侵害了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利。该城管执法部门对李某某、周某某各处25万余元罚款,属“较大数额罚款”,依法应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但该城管执法部门未向两人单独送达相关告知书,剥夺其程序权利,构成程序违法。另一方面,该城管执法部门虽向建筑公司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在收到告知书后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但在告知期限未满且建筑公司未明确放弃听证权利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罚决定,存在程序瑕疵。

十堰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十堰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33件,其中,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复议终止143件,综合调解率34.33%,纠错96件,纠错率18.01%,478件行政争议经复议后未再提起行政诉讼。与此同时,该局还指导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十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做到“有案必出”“出声出力”。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升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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