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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指引,让我们既明白了规范执法的必要性,更掌握了自我检视的方法工具。”参加完西陵法院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后,一位城管执法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这一变化源于西陵区近年来探索的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通过司法视角的“前置介入”,推动行政机关从“事后应诉”转向“事前规范”,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司法指引前置:从“末端纠错”到“前端规范”
2025年10月,宜昌市城管委的全体执法人员们收到了一份特别的《执法文书瑕疵自查清单》。这份清单从文号规范、事实描述到权利告知,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全面的自检标准。
这份清单的诞生,源于西陵法院冯丽娥法官的一场《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与行政强制执行》专题讲座。课程将《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的抽象条文,拆解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指引。
“文书送达的每一个细节都关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直接送达的签收到留置送达的见证,均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冯丽娥法官在授课中表示。
更为重要的是,课程深入阐释了“比例原则”在执法中的核心价值——在实现执法目的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相对人的影响,体现人文关怀。
无独有偶,在宜昌市文旅执法支队,另一场《从行政审判视野看文旅执法实务》授课,则推动建立了“执法行为自评三维模型”,从合法性、合理性、合目的性三个维度开展案件质量审视。
“法官的讲解直击执法痛点,用审判视角帮助我们提前识别风险、补齐短板。”参训的文旅执法人员表示。
这些培训不是简单的普法教育,而是通过司法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逆向推导行政执法环节的改进空间,实现司法智慧与执法实践的深度融合。
行政争议化解:让维权不再“马拉松”
2023年12月,宜昌某商贸公司职工张女士在超市搬运商品时不慎受伤,右桡骨远端骨折。2024年8月,宜昌市人社局依法认定其为工伤。
然而,用人单位对此存疑,向西陵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案件看似要陷入“一审—上诉—二审”的漫长诉讼周期。
但这一次,故事的走向完全不同。
考虑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赔偿问题属于民事范畴,为避免“程序空转”延长劳动者维权周期,承办法官决定将该案委派西陵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2025年5月22日,调解员徐宏林联合西陵区法院派驻法官刘晓蓉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调解过程中,徐宏林向双方解释了法律法规,并宣讲了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相关案例。
针对企业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调解团队提出了分期支付的方案,并设置违约金条款强化履约保障。经过几轮沟通,双方最终就工伤待遇赔偿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向西陵区法院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
“如若用人单位不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或未足额履行,可以凭司法确认的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派驻法官刘晓蓉的这番话,给劳动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这一案例展现了西陵区创新的“行政诉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模式,它打破了行政审判与民事调解的程序壁垒,既避免了司法资源浪费,又实质性解决了群众诉求。
行政复议调解:在执法刚性中注入柔性
2023年12月,宜昌某商贸公司职工张女士在超市搬运商品时不慎受伤,右桡骨远端骨折。2024年8月,宜昌市人社局依法认定其为工伤。
2024年,某餐饮企业因从无资质供货商处购入并销售“大王蛇”(属“三有”保护动物),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查获。由于企业无法提供销售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该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后,西陵区司法局确认该企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然而,复议同时注意到企业存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组织员工普法等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贯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西陵区司法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市场监管局在复议程序引导下,对原处罚决定进行了自评自纠,认识到在坚持依法定性的同时,应综合考量当事人实际悔改表现与过失程度。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维持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但将罚款数额由5万元调整为1万元。
这一结果,既坚守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底线,又体现了过罚相当、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性的执法温度,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生动实践。
机制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西陵实践
西陵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自2024年5月在西陵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已搭建起了法院、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
工作室通过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形成了多元化、社会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长远治理。
2025年5月,西陵区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在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正式挂牌。作为湖北省“建立涉诉行政行为自查自纠机制”改革试点的重要举措,工作站聚焦征地拆迁等重点民生领域,以矛盾排查预警、纠纷诉前调解、法律政策咨询、信息沟通反馈为职责,及时沟通、共同研判、妥善化解涉住房保障领域行政争议。
“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将依托宜昌市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发挥区住房保障中心职能优势,推动建立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保障辖区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辖区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西陵区葛工委副主任、区住保中心党组书记黄正兵表示。
“自评自纠绝非对行政行为的否定,而是通过司法视角的‘前置介入’,推动行政机关从‘事后应诉’转向‘事前规范’。”西陵法院行政庭庭长冯丽娥表示。
在西陵区的实践中,自评自纠已发展成为行政机关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常态化机制。它不仅大幅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与维权成本,更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极大地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西陵区将通过司法赋能推动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正在让法治成为这座城市最闪亮的名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起更加坚实的法治屏障。
(来源:西陵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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