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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光明:我与公益诉讼一路同行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11-03 20:30:42


编者按:

星光虽微,可成星河;检徽闪耀,初心如磐。

为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风采,弘扬法治正能量,当阳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检星闪耀”栏目。

在这里,我们将笔触和镜头对准身边。他们或许是坚守办案一线,于细微处明察秋毫、守护公正的“业务标兵”;或许是心系群众,用温情化解矛盾、传递司法温情的“贴心人”;或许是锐意创新,在数字检察浪潮中劈波斩浪的“探路者”……他们是闪耀在我们身边的“检星”,是当阳检察队伍中最动人的风景。

今天,让我们共同追随这些“星”光,感受法治的力量与温度。


十年磨“益”剑:我与公益诉讼一路同行

讲述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石光明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那一刻,我与这项崭新的事业结缘,内心满怀着对“公共利益代表”这一神圣职责的懵懂与敬畏。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湖北等13个省份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如同一盏明灯,为我扎根基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明方向。



十年回望,这是一段与制度共成长的探索之旅。还记得试点期间,在办理当阳市检察院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时,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致使林地遭受破坏的情况,我们与被告方在庭审中围绕“移送犯罪线索能否免除监管职责”“生态损失如何救济”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我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行政机关继续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其组织完成被毁林地的补植复绿工作,恢复林地生态功能。那份胜诉判决,不仅是对我们办案组艰辛付出的肯定,更让我第一次真切地、震撼地感受到了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势与力量。



十年躬耕,这是一段与民生同呼吸的实践之旅。随着检察公益诉讼从四大传统领域迈向更广阔天地,我始终坚信,领域在拓展,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初心从未改变。在一次查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时,我发现辖区多家农村自来水厂因水质不达标被行政处罚,这是个案还是共性问题?带着疑问,我立即带队下乡,逐个水厂排查,走访村民。最终发现部分农村水厂存在资质证件不全、消毒及水质净化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为及时消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隐患,我们迅速启动程序,牵头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共识,最终推动完善制定农村生活饮用水检测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在三个月内完成了6处水厂的升级改造,让四万余名村民喝上了“放心水”,该案也入选“2022年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如今,老乡递来的那杯清水,甘甜沁心,这份沉甸甸的信任,胜过所有奖章。



十年笃行,这是一段用汗水浇灌希望的守护之旅。我深信,只有把每个小案件都办好办精,人民群众才能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我们聚焦水葫芦泛滥、厨余垃圾直排、安全生产隐患、耕地“非粮化”、骗取医保基金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久久为功。通过检察监督,我们追回了医保基金30万元,推动27个老旧小区增设集中充电桩634个,增殖放流鱼苗7.9万余尾,挽回国有财产约5000万元,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处,保护革命文物10余处……这一点一滴的积累,如同涓涓细流,终汇成守护公益的江海。


从2015年试点时埋头学习办案规则的新兵,到如今在每一个案件中精耕细作的老将,十年磨砺,让我愈发坚定:公益诉讼磅礴的力量,蕴藏在每一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之中。前路漫漫,我将继续保持这份初心,做一名合格的公共利益守护者。


来源:当阳检察


责任编辑:李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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