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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魏兰)众所周知,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坚决不能上路。日前,仙桃公安交警查处多起报废车违法上路,一律监督解体违法车辆,并对驾驶人予以严惩。
10月29日上午9点多钟,仙桃公安交管城区二中队民辅警在路面上巡逻时,接到市公安局警情指令:一逾期未年检的报废车在沔州大道路段出入。民警们随即到达指定地点,但该车刚刚离开,民警随即跟踪,在321省道彭场路段将该车截获。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驾驶人龚某无法出示,承认车辆因有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检,已达到报废状态。自己只申领过驾驶三轮车的C4驾照,没有驾驶汽车的驾照。
民警当即将车辆暂扣,对龚某进行批评教育,处以2000元罚款。为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防止报废车再次上路,民警目前已经监督将这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强制解体。
此外,10月29日中午,彭场中队民辅警也在车辆报废中心,现场监督解体了一批报废车辆,包括一辆轻型货车、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一台拖拉机。
据悉,驾驶报废车上路,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其一是报废车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它正常车辆,非常危险。其二司机驾驶报废车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其三是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高科技时代,公安部门的智能巡查随时在线,切莫驾驶“病车”上路,不仅本身潜藏交通事故隐患,而且还将面临支付较高的违法成本。守法驾驶,方能平安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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